資料來源: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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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山川景觀、豐富的自然生態、早期的檜木房舍和運載鐵道,處處可見前人留下的痕跡,也由於林田山風貌與九份相似,近年來許多人也會將林田山稱呼為『小九份』。其實兩地方各有不同的歷史風貌。也發展出各自不同的文化風格。林田山沒有九份的濃厚商業氣息與擁擠遊客,反而多了份徜徉在清新山林與歷史文化遺蹟裡的懷舊氛圍,值得您細細品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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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5年馬關條約台灣割讓給日本,殖民時期日本先是調查台灣島上資源,並仔細記錄之,當需要用時便進行開發,因此在日治時期林田山被詳細探勘過,也因為大戰的需要而開發到繁榮,因此在這時期我們又分成三類,分別為林野調查、首次開發、再次開採而繁榮。 1910年到1925年(明治43年~大正14年),臺灣總督府民政局殖產部、林野調查課首次全臺大規模「林野調查、整理」,清查結果,計國有林總面積約有150萬公頃,編有40個事業區,林木總蓄積數量約有一億八千三百萬立方公尺;而1971年光復後,林務局第二次航空測量調查,台灣林木蓄積量為三億三千立方公尺。其中編號第十三號之「花蓮林田山事業區」面積總計約45,894公頃,由於範圍極廣,地勢由海拔兩百公尺升高至三千兩百公尺,分佈從熱帶林延伸至寒帶林,天然林木種類數量繁多,以萬里橋溪流域為中心,估計針葉木約有四百零二萬立方公尺,闊葉木約有三百五十萬立方公尺,較為多數的數種有:扁柏、紅檜、松、鐵杉、雲杉、杉、樫、楠等種類。
海拔1977公尺的林田山位在鳯林山北側,當日本人發現北側有豐富的森林資源後,於大正7年成立東台灣木材合資會社(次年改組為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)開始著手開發林田山,並自「平林驛」開始沿知亞干溪南岸溯溪鋪設一條長約32公里輕便鐡道,以便木材能順利運到外地,並減少人力成本。鐵路深入林田山事業區的大安山一帶,以年產量1,900立方公尺為目標,採伐樹種則以臺灣紅檜與扁柏為主。 透過林野調查,日本人於開發初期已制定了一套非常完善的伐木、造林、國土保安、水源涵養等計劃。故山林開墾初期所留下的伐木跡地並非成為一毛不拔之地,其中尚餘有雲杉、鐵杉及價值不高的扁柏、紅檜,完全沒有立木的山區十分稀罕。直到1934年由於木材價格低落,採伐不敷成本,伐木活動被迫暫時終止。 1939年至1945年,二次世界大戰爆發,日本政府大肆採伐,砍伐問題嚴重,直至臺灣光復後,砍伐頻率才逐漸減少。至1960到1970年代,再度進入另一伐木高峰時期,同時在林田山形成了聚落。
二戰以前,當時的「臺灣興業株式會社」的羅東造紙工廠(現中興紙業公司),利用產量豐富的鬼茅(大型茅草的葉緣如銳利的刀片)作為造紙材料;後因鬼茅供不應求,漸改用木材。 最初的造紙木材是從日本九州進口的小徑松木,一年約三萬立方公尺;其後則改使用阿里山、八仙山等林場的木材,一年供應量約為五萬立方公尺。 二戰開打後,日本對木材實施管制,迫使「臺灣興業株式會社」另覓原料產地,最後發現林田山事業區中的臺灣鐵杉、雲杉是最合適的造紙原料,遂向臺灣總督府申請獲得了特買與開採國有林的權利,於是在花蓮港廳鳳林郡的萬里橋溪畔的台地─森坂,成立了「林田山砍伐事業所」,同時也建立了一個食、衣、住、行皆具備的伐木基地。 昭和十五年(1940年),林田山砍伐事業所開採海拔高度2,013公尺的王武塔山附近的針葉林,同年8月木材運輸系統全數運作,林田山林場正式出材。
47年由台銀所持公股為主,組織成立了「台灣中興紙業公司」,於次年取得林場與羅東造紙廠的主權,並依先前的經營方式來施行。在台灣中興紙業公司經營的這十幾年當中,林田山林場的發展達到最高峰,林場聚集了四到五百多戶的人家,約兩千多人在林場共同生活;為提供眾多居民一般生活需求,促使林場內擁有了學校與幼稚園可供學童就讀,擁有食堂、福利社、攤販市場可供居民飽足,並於中山堂提供免費的放映電影來供居民生活娛樂,林場因木材繁榮發展出一個獨特的山中聚落。 61年3月21日,由於當地伐木工人生火之不慎,引致一場嚴重的森林大火,這場大火延燒一整個月,共有4個主要林班受到波及,其面積高達1229公頃,這場大火燒毀了許多重要的木材集運之設備,其修復的資金龐大無法負擔,又因台灣中興紙業公司是以低價政策來供應新聞紙,使得木材運輸成本過於昂貴,最後公司經營困難,不得不作放棄林田山林場的經營權之考量。這場大火不僅燒毀了許多集運設備,也改變了台灣中興紙業公司的命運。
62年9月,林務局接管台灣中興紙業公司所留下的林田山林場,並以1980萬元收購台灣中興紙業公司所屬的廠房、器材設備,約四百名員工亦納入林務局編制,林場改隸林務局木瓜林區管理處。 因林田山林場自以前就行公司制經營,林場員工薪水原高過林務機關員工,這次的改變對林場員工造成衝擊與改變,也使得林場繁榮的伐木事業逐漸褪色。 70年代環保意識抬頭,保護森林運動逐漸興起,迫使大火受創後的林場處境更為艱難。76年起全面禁止伐木,再加上「禁伐天然林」政策實施後,加速林場人口流失,使繁榮聚落開始走向歷史記憶。 72年9月,林場更名為林田山工作站,隸屬木瓜林區管理處;同年林田山林道完成,大卡車成為最便捷的運輸工具,森林鐵道之重要性也慢慢消失。78年7月,林務局由事業預算單位改為公務預算單位,從此不再以林養人,林田山、鳳林、光復工作站合併更名為萬榮工作站,隸屬花蓮林區管理處。
曾有「小上海」之稱的林田山林場,在環保意識興起、禁伐政策實施後,逐漸洗盡鉛華、回歸自然,除了原始山川景觀與生態外,林場遺留的檜木房舍、運載鐵道,處處呈現珍貴的林業文化歷史風貌。 盡心讓林田山林場重現生機,林務局曾幾度聘請專家規劃林田山,原預計將林田山開發成森林遊樂區,構想是希望林田山與上游一些住宅區能夠相互美化發展。而花蓮縣文化中心也規劃在林田山執行「國際藝術村」之計畫。然而,上述兩個計畫皆因林田山林場有十七筆土地,於土地重新登記時,因土地管轄權不同之問題或經費問題,使計畫無法順利執行。 但於此同時,已有一群在林場子弟與退休員工共同籌組了「林田山文史工作室」,積極投入當地導覽與解說活動,凝聚當地居民向心力,大力保有林場原有的人文歷史氣息。 1997年開始,透過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社區總體營造的輔導,將社區居民意識凝聚、人才的培訓到自行企劃辦理各類藝文活動,讓社區居民也開始討論林場未來的走向:「文化藝術園區」。
林務局通過專案,於林田山設立全台首座的「林業文化園區」。整建工程完全以「恢復舊觀」為主,只是抽換腐朽的檜木樑柱,而展示館內手鋸、鏈鋸、集材機、流籠等一應俱全,讓遊客與下一代都有機會體會「篳路藍縷,以啟山林」的艱辛。 如果說小山城是活的林業博物館,那廣袤的林野更是一座「寶山」。從林田山一路盤桓的萬榮林道,全長四十七公里,可以連接西部的丹大林道,是「國家步道系統」內的主要幹道之一,目前合作單位台電已開始進行部分路段的整修。林道旁的七彩湖,富有濃厚的原住民神秘色彩,附近的萬榮溫泉區,更是有名的高山碳酸鐵泉,再配上重新上路的小火車,林田山的天然條件,並不亞於阿里山。 透過林田山的重建,我們成功的讓『森林走出去,民眾走進來』,讓來此的民眾能有最好的享受,並體會台灣山林之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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